莫让豪车成"路霸"
2月14日,一辆价值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幻影限量版豪车与一辆东南菱悦轿车相碰撞,初步计算,若东南菱税轿车负全责,所赔偿的维修费将达近100万元。驾驶东南菱悦轿车的是一名厨师,收入自然不多,若全额赔付,该厨师将陷于倾家荡产尚不敷的窘境。
这一事故给驾驶非豪车的车主及路人构成了一种潜在的赔偿威胁,若特别贵重的豪车上路,路人及车辆就只能对其避让以保证自己不陷入“赔不起”的尴尬,如此,豪车便成为马路上谁都碰不得的真正“路霸”。
但豪车如果真能当得这种路霸倒也罢了,事实是目前各大城市马路普遍拥堵,马路上情况瞬息万变,车辆上路,会否发生意外碰撞(擦),并非车主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,谁也不能绝对保证自己的车子永远不去碰到别人车子;况且,马路上还有许多新驾驶员、惯于横冲直撞的土方车、垃圾运输车及摩托车,这些驾车者一般家境都不富裕,万一碰撞了豪车,便会闹个倾家荡产的下场。所以,豪车上路成为“路霸”之外,还会对他人构成致破产倾家的潜在威胁。交通法律、法制的执行当然是社会公正的保证,但豪车被碰撞后,其赔偿问题若按现行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执行,对不富裕的“赔不起”工薪族而言,就又造成了一种法制保护下的新的不公正。
随着富豪人数的增多,类似劳斯莱斯那样的豪车,其上路的数量也会逐渐增多,这对开普通车辆、骑摩托车(甚至自行车)、拉手推车的路人,无异是噩梦。为了社会的和谐和公平,不使豪车成为路霸恶棍和特权车,减少普通人对豪车碰不得、赔不起的潜在威胁,有关部门应未雨绸缪,制订新的有关法律法规,以防止广大“赔不起”族群倾家荡产的尴尬。我建议对豪车被伤致残的赔偿,采取以下几种办法解决:一是若其系自身原因,由自己负责,这没问题;二是若他人车辆(路人)原因所致,豪车的经济损失由国家(地方政府)专设(或特约)的保险公司负责全额赔偿。三是作为保证,豪车在上路前须强制购买无过错贵重责任险。四是此类交通肇事案中对直接肇事车辆(路人)责任人的经济追责,由公安交通部门(或法院)按认定(判定)的所担责任程度,参照其收入或家庭、单位因素进行赔偿,其经济赔付的金额缴归国家(地方政府)专设(或特约)的保险公司。五是对豪车级别的认定,应有一个标准,如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限版车当然是豪车,但200万元的奔驰亦应是豪车。以目前的物价指数状况,将豪车区分标志定在50万元以上或80万元以上,可能是比较适宜的。
富人们的豪车上路了,非豪车、路人会引起不安,因为碰了豪车谁也“赔不起”;为了不使豪车成“路霸”,请有关部门赶快制订豪车交通事故处理的专项规定,切莫再使法律法规的建立滞后。
这一事故给驾驶非豪车的车主及路人构成了一种潜在的赔偿威胁,若特别贵重的豪车上路,路人及车辆就只能对其避让以保证自己不陷入“赔不起”的尴尬,如此,豪车便成为马路上谁都碰不得的真正“路霸”。
但豪车如果真能当得这种路霸倒也罢了,事实是目前各大城市马路普遍拥堵,马路上情况瞬息万变,车辆上路,会否发生意外碰撞(擦),并非车主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,谁也不能绝对保证自己的车子永远不去碰到别人车子;况且,马路上还有许多新驾驶员、惯于横冲直撞的土方车、垃圾运输车及摩托车,这些驾车者一般家境都不富裕,万一碰撞了豪车,便会闹个倾家荡产的下场。所以,豪车上路成为“路霸”之外,还会对他人构成致破产倾家的潜在威胁。交通法律、法制的执行当然是社会公正的保证,但豪车被碰撞后,其赔偿问题若按现行道路交通的法律法规执行,对不富裕的“赔不起”工薪族而言,就又造成了一种法制保护下的新的不公正。
随着富豪人数的增多,类似劳斯莱斯那样的豪车,其上路的数量也会逐渐增多,这对开普通车辆、骑摩托车(甚至自行车)、拉手推车的路人,无异是噩梦。为了社会的和谐和公平,不使豪车成为路霸恶棍和特权车,减少普通人对豪车碰不得、赔不起的潜在威胁,有关部门应未雨绸缪,制订新的有关法律法规,以防止广大“赔不起”族群倾家荡产的尴尬。我建议对豪车被伤致残的赔偿,采取以下几种办法解决:一是若其系自身原因,由自己负责,这没问题;二是若他人车辆(路人)原因所致,豪车的经济损失由国家(地方政府)专设(或特约)的保险公司负责全额赔偿。三是作为保证,豪车在上路前须强制购买无过错贵重责任险。四是此类交通肇事案中对直接肇事车辆(路人)责任人的经济追责,由公安交通部门(或法院)按认定(判定)的所担责任程度,参照其收入或家庭、单位因素进行赔偿,其经济赔付的金额缴归国家(地方政府)专设(或特约)的保险公司。五是对豪车级别的认定,应有一个标准,如1200万元的劳斯莱斯限版车当然是豪车,但200万元的奔驰亦应是豪车。以目前的物价指数状况,将豪车区分标志定在50万元以上或80万元以上,可能是比较适宜的。
富人们的豪车上路了,非豪车、路人会引起不安,因为碰了豪车谁也“赔不起”;为了不使豪车成“路霸”,请有关部门赶快制订豪车交通事故处理的专项规定,切莫再使法律法规的建立滞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