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品油调价周期欲缩短 调价红线或将改为2%
近日,有消息人士向《第一财经日报》记者透露,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中,可能会将原先的“4%”这一调价红线,改为“2%”。而调价周期则从22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。如果这两项改革敲定的话,也标志着中国成品油价在进一步与国际接轨。
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核心内容是,“当国际市场的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%时,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。”
应当承认的是,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在2009年出台以来,我国汽柴油的总体涨幅要落后于国际油价的涨幅。然而,每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总让人感觉“涨快跌慢”。
缩短周期利弊兼有
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中,当原油价格从100美元/桶上涨4%的幅度,只需要上涨4美元就够了。而从104美元/桶下落4%,跌幅空间就超过4美元/桶了。
因此,若将“4%”的原油均价变化率改为“2%”的话,我国的调价频率将更快,与国际油价的接轨程度更深。在一定程度上,可以解决我国汽柴油价涨跌不紧凑的问题。
如果调价频率变快,给予投机者的汽柴油囤积时间较短。但现行的4%变化率,会让投机者容易猜出政府的调价时间及幅度,而做充分的囤货准备。
之前也有人士建议过是否可以进行实施“不对称”的均价变化率政策。即当原油价上涨时,以“4%”的变化率,来作为调整国内成品油价的依据;而当原油价下滑时,则以“2%”或“3%”作为调价依据。但这种做法可能过于复杂,不便操作。
前述消息人士称,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另一个重点可能是,让汽柴油调价的周期从22日缩短为10日。
从原油近3年来的变化周期看,原油价虽然总体趋势在上扬,但中间的波动依然很大。因而,缩短调价区间后,至少消费者可以在短时间内充分享受降价带来的好处。一旦原油价格巨幅震荡,那么我国汽柴油零售价可能在短时间内有很大幅度的降价。
对地方炼厂而言,也能受益于“国内汽柴油价及时接轨国际原油价”。其中最大的益处在于,地方炼厂可及时采购石脑油及渣油等原料,生产合格的成品油,再供应市场。中国目前柴油紧缺,一方面是炼油能力的不足,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市场接轨程度不够,导致炼厂的综合采购成本过高而出现亏损,导致炼制汽柴油的积极性降低。
可借鉴的几种方式
无论是缩短调价周期,还是下调均价变化率,无一例外都是为了我国汽柴油定价更趋市场化。当然,这些市场化举措的另一结果,也可能导致我国汽柴油价跟涨的速度会变快。
是否还有其他方式,能让国内的汽柴油定价更合理呢?
国金证券一位分析师建议,引入更多的终端销售公司及加油站经营者极为重要,而这样一来,政府可以只抓批发价。
目前,绝大部分汽柴油批发和零售大权都握在两大石油公司手里。而在南非,政府则放开零售市场只管批发定价。这是因为其5000多座加油站的竞争非常充分。如ENGEN、BP和壳牌、道达尔等企业都深度参与其中。相比之下,众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加油站领域只是小打小闹,不成气候。假设下游竞争者充分,而批发价又被政府所掌控,那么零售价格也不会有大幅飙升。
其次,当国际油价较高时,也可采取适当降低石油税收的方法来调节油价,这在欧盟地区也有过先例。
我国汽柴油零售价现包括了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关税等,其中增值税高达17%,总的税收额占汽柴油零售价的比例是27%~30%。
目前,美国的总税收与汽油零售价之比不足20%,而挪威、土耳其、英国等则有50%左右的税收。中国的税收与零售价的比率,处于中等水平。
第三种控制汽柴油价涨幅的方式则是改变挂靠油种。发改委未曾公布过国内挂靠油种的具体产品,但行业内一直使用“辛塔、迪拜和布伦特”的原油价数据,来测算国内汽柴油调价与否。不使用纽约油价,是因为纽交所的WTI不是中国原油的接轨品种。政府未来可考虑使用WTI的价格来作为挂靠油种。因为从2011年年初以来,布伦特油价和WTI的价差在逐渐拉大,最高时期曾接近30美元/桶的差距。
何时我国会启动新一轮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还不清楚。而2月8日,国家发改委决定上调汽柴油价格300元/吨时,多家券商及能源机构人士发现,这次调价传出的信号可能是国家已在执行新的调价政策。也就是说,将调价红线从“4%”降低,以满足调价的要求。但发改委对此并没有证实。
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的核心内容是,“当国际市场的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%时,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。”
应当承认的是,我国的成品油定价机制在2009年出台以来,我国汽柴油的总体涨幅要落后于国际油价的涨幅。然而,每次国内成品油价格调价总让人感觉“涨快跌慢”。
缩短周期利弊兼有
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中,当原油价格从100美元/桶上涨4%的幅度,只需要上涨4美元就够了。而从104美元/桶下落4%,跌幅空间就超过4美元/桶了。
因此,若将“4%”的原油均价变化率改为“2%”的话,我国的调价频率将更快,与国际油价的接轨程度更深。在一定程度上,可以解决我国汽柴油价涨跌不紧凑的问题。
如果调价频率变快,给予投机者的汽柴油囤积时间较短。但现行的4%变化率,会让投机者容易猜出政府的调价时间及幅度,而做充分的囤货准备。
之前也有人士建议过是否可以进行实施“不对称”的均价变化率政策。即当原油价上涨时,以“4%”的变化率,来作为调整国内成品油价的依据;而当原油价下滑时,则以“2%”或“3%”作为调价依据。但这种做法可能过于复杂,不便操作。
前述消息人士称,我国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的另一个重点可能是,让汽柴油调价的周期从22日缩短为10日。
从原油近3年来的变化周期看,原油价虽然总体趋势在上扬,但中间的波动依然很大。因而,缩短调价区间后,至少消费者可以在短时间内充分享受降价带来的好处。一旦原油价格巨幅震荡,那么我国汽柴油零售价可能在短时间内有很大幅度的降价。
对地方炼厂而言,也能受益于“国内汽柴油价及时接轨国际原油价”。其中最大的益处在于,地方炼厂可及时采购石脑油及渣油等原料,生产合格的成品油,再供应市场。中国目前柴油紧缺,一方面是炼油能力的不足,而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市场接轨程度不够,导致炼厂的综合采购成本过高而出现亏损,导致炼制汽柴油的积极性降低。
可借鉴的几种方式
无论是缩短调价周期,还是下调均价变化率,无一例外都是为了我国汽柴油定价更趋市场化。当然,这些市场化举措的另一结果,也可能导致我国汽柴油价跟涨的速度会变快。
是否还有其他方式,能让国内的汽柴油定价更合理呢?
国金证券一位分析师建议,引入更多的终端销售公司及加油站经营者极为重要,而这样一来,政府可以只抓批发价。
目前,绝大部分汽柴油批发和零售大权都握在两大石油公司手里。而在南非,政府则放开零售市场只管批发定价。这是因为其5000多座加油站的竞争非常充分。如ENGEN、BP和壳牌、道达尔等企业都深度参与其中。相比之下,众多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加油站领域只是小打小闹,不成气候。假设下游竞争者充分,而批发价又被政府所掌控,那么零售价格也不会有大幅飙升。
其次,当国际油价较高时,也可采取适当降低石油税收的方法来调节油价,这在欧盟地区也有过先例。
我国汽柴油零售价现包括了增值税、消费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关税等,其中增值税高达17%,总的税收额占汽柴油零售价的比例是27%~30%。
目前,美国的总税收与汽油零售价之比不足20%,而挪威、土耳其、英国等则有50%左右的税收。中国的税收与零售价的比率,处于中等水平。
第三种控制汽柴油价涨幅的方式则是改变挂靠油种。发改委未曾公布过国内挂靠油种的具体产品,但行业内一直使用“辛塔、迪拜和布伦特”的原油价数据,来测算国内汽柴油调价与否。不使用纽约油价,是因为纽交所的WTI不是中国原油的接轨品种。政府未来可考虑使用WTI的价格来作为挂靠油种。因为从2011年年初以来,布伦特油价和WTI的价差在逐渐拉大,最高时期曾接近30美元/桶的差距。
何时我国会启动新一轮的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还不清楚。而2月8日,国家发改委决定上调汽柴油价格300元/吨时,多家券商及能源机构人士发现,这次调价传出的信号可能是国家已在执行新的调价政策。也就是说,将调价红线从“4%”降低,以满足调价的要求。但发改委对此并没有证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