车主豪华型奥迪被掉包 状告经销商要求双倍赔偿
李先生花121.5万元购买了一辆奥迪豪华型轿车,拿到车后发现并非豪华型,而是舒适型,于是将经销商告上法庭,要求双倍赔偿。昨日,西山区法院审理此案。
李先生称,去年6月10日,他与云南驰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,约定121.5万元购买奥迪A8L2011款3.0T豪华型轿车一辆。可车辆交付后不久发现,该车辆不是高功率豪华型,而是低功率舒适型,价值不足百万。
于是,李先生到昆明其他奥迪汽车销售4S店进行确认,果真该车辆不是合同约定的车型。之后,李先生多次找驰泰协商。去年11月4日,驰泰公司发函给李先生,称其订购的是A8L3.0T豪华型车辆,由于当时在库车辆是首批到店车辆,销售顾问对车型配置不了解,误将舒适型个性化选装装备当成豪华型交付,公司愿意按照订单,重要交付一辆A8L3.0T豪华型车辆给李先生。李先生不同意该解决办法,于是将驰泰公司告上法庭,请求退还诉争车辆,由驰泰双倍返还购车款。
庭审中,经销商是否构成欺诈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。李先生称,他先后与驰泰公司签了两份合同,他买的车缺少一些应有的配置,询问配置价格发现,驰泰公司的报价和官网上都不同。而第二份合同中也未约定配置条款,销售部门也没有告知实情。“驰泰公司陈述的多种误交解释,其实是为推脱责任。他们为我的车装上其他多种配置,目的是试图弥补差价。”
驰泰公司代理人称,原告和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,双方约定购买99.8万元的车,而第二份合同是在第一份的基础上修改的,车型一栏没有修改,而每辆车对应一个车架号,都是修改了的。对于出现问题的原因,代理人解释一个是当时销售人员对车辆还不是太熟悉,二是财务人员根据车型收费,交车时按照车架号交付,出现了技术性错误,而豪华型和舒适型差价为7万元,并非原告所说的20多万元。此案没有当庭宣判。
李先生称,去年6月10日,他与云南驰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购车合同,约定121.5万元购买奥迪A8L2011款3.0T豪华型轿车一辆。可车辆交付后不久发现,该车辆不是高功率豪华型,而是低功率舒适型,价值不足百万。
于是,李先生到昆明其他奥迪汽车销售4S店进行确认,果真该车辆不是合同约定的车型。之后,李先生多次找驰泰协商。去年11月4日,驰泰公司发函给李先生,称其订购的是A8L3.0T豪华型车辆,由于当时在库车辆是首批到店车辆,销售顾问对车型配置不了解,误将舒适型个性化选装装备当成豪华型交付,公司愿意按照订单,重要交付一辆A8L3.0T豪华型车辆给李先生。李先生不同意该解决办法,于是将驰泰公司告上法庭,请求退还诉争车辆,由驰泰双倍返还购车款。
庭审中,经销商是否构成欺诈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。李先生称,他先后与驰泰公司签了两份合同,他买的车缺少一些应有的配置,询问配置价格发现,驰泰公司的报价和官网上都不同。而第二份合同中也未约定配置条款,销售部门也没有告知实情。“驰泰公司陈述的多种误交解释,其实是为推脱责任。他们为我的车装上其他多种配置,目的是试图弥补差价。”
驰泰公司代理人称,原告和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合同,双方约定购买99.8万元的车,而第二份合同是在第一份的基础上修改的,车型一栏没有修改,而每辆车对应一个车架号,都是修改了的。对于出现问题的原因,代理人解释一个是当时销售人员对车辆还不是太熟悉,二是财务人员根据车型收费,交车时按照车架号交付,出现了技术性错误,而豪华型和舒适型差价为7万元,并非原告所说的20多万元。此案没有当庭宣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