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都租车网提醒 车辆出险注意事项
成都租车网提醒,车辆出险注意事项
第一、出现后车辆停车费问题
按照规定,执法机关扣留车辆是不允许收取所谓停车费。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执法行为,扣车产生的费用为执法支出,车主无一物为交警委托行为付费。
第二、物损估价
物损指:车辆在行驶过程中与道路牌、护栏等公共设施发生事故。一般出了事故警察要求扣车,在付完物损后放车。那么首先,报警报保险,让保险公司工作人员来定损,不要随便听从物损估价赔付。哪些财产找的哪家屁股公是,需要的发票也一定要写清楚是哪一家公司评估的,估价是多少,以免日后理赔无门。
第三、高速路交通事故拖车费
事故现场到第一停车点由保险公司理赔。停车场到修理厂的再次拖车费用不予理赔。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只承担第一次拖车的拖车费,第二次的拖车费自担。
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,只要不扣车,暂时扣车拖车费由交警承担,一般是直接拖到修理厂,保险公司承担拖车费。
高速公路出现拖车,高速公路的上的交通事故拖车施救全部是由高速交警封闭施救,由事故地点拖至最近高速出口的事故停车场,首次缴费时一定要索要发票。外地出险没有发票保险公司拒绝理赔。
普通道路交通事故,车拖到维修站或停车场,一定索要停车费发票,找保险公司理赔。
第四、人伤医药费
一般交通事故后,交警会让车主交一部分押金(等同于垫付医药费),具体怎么赔一般都要等事故处理完结算。
事故中,就算全责,也没有必须拿钱给伤者看病的义务。拿钱给患者治疗,按法律程序,伤者应该提供相应证实,比如病历,用药清单等,指已经治疗花费掉部分,提供不出单据的不能算。
由于没有治疗结束,伤者也不可能提供这样一份凭证,所以,欲先垫付款合理不合法!
记住:保险公司只会赔偿一次,所以车主一定切记:你垫付医药费,一定要给证据,和应当赔付的依据,不然你拿出来后是很难拿回来的。现实中很多车主出于道义垫付很多但是保险赔付的很少,就是这个原因。